凭证《行政允许法》及有关修建业企业资质治理划定,我厅对近期申请修建业企业资质的申报质料举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新疆建设网网站予以公示。请相关单位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式内容包括:企业申报质料中的职员情形、代表工程业绩情形及审查意见。公示阻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4日。如企业对申报的职员、业绩情形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时代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质料,经外地建设主管部分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厅行政允许效劳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有关单位及小我私家,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形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修建市场羁系处反应情形,单位反应情形需加盖公章,小我私家反应情形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晰或不明确的,请直接向我厅修建市场羁系处咨询。
联系电话:修建市场羁系处:0991-2824646
行政允许办公室:0991-2822564
地点: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团结大厦A座13楼
邮编:830002
附件: 1、修建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2、升级业绩汇总表